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Release Time: 2021-06-28

  第一条 为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铁矿石现货交易活动相关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交易秩序,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北京市交易场所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铁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常态铁矿石现货交易活动的、已经或可能会对铁矿石现货交易活动或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交易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交易异常、系统故障、网络攻击、信息破坏、服务器故障等交易相关重大事件;

(二)纠纷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投诉、纠纷事件;

(三)不可抗力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突发事件,例如地震、台风、洪水、瘟疫等灾害事件、战争、罢工、骚乱等社会事件;

(四)其他突发事件:不能归为以上三个类别,但严重铁矿石现货交易活动或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的事件。

第四条 北铁中心对突发事件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贯彻依法规范、加强管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果断处置的宗旨。

第五条 北铁中心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北铁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二)确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三)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五)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等的联络和衔接;

(六)组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总结与完善;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

根据不同的突发事件及突发事件情形,领导小组可下设不同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由领导小组视情况确定。

第六条 北铁中心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包括预警报告、应急处置、总结完善。

第七条 北铁中心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类别、性质、影响等立即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实施。

第八条 突发事件如涉及重大事项或呈恶化趋势,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开会审议处理,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毕后,北铁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原因、处理经过及改进措施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落实改进措施,提高防控能力。

第十条 北铁中心高度重视突发事件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本着快速响应、高效协同、果断处置、及时报告的原则,力求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铁中心负责修订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