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规则

Laws and Rules

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2025年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13

  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和北铁中心《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简称《编制方案》)管理规定,为确保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简称“北铁指数”)真实反映市场供需,持续稳定运行,北铁中心就2025年北铁指数遵循《办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评估结果符合《办法》要求。

  一、价格指数行为主体

  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铁中心”)是北铁指数的行为主体。北铁中心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中钢协、宝武、河钢、鞍钢、首钢、五矿、中信、中国矿产、淡水河谷(Vale)、必和必拓(BHP)、力拓(Rio Tinto)和福德士河(Fortescue)等相关行业领袖企业共同设立的第一家中外合资股份制交易场所,是中国铁矿石现货交易平台(简称“平台”)的运营机构,采用电子交易系统,为境内外铁矿石生产、贸易和冶炼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电子商务渠道。自成立以来,北铁中心专注于深耕铁矿石现货交易市场,发挥服务优化、产品创新、科技赋能、运营规范、数据公信等优势,竭诚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现货交易、市场管理及商务咨询等服务。

  (一)有健全的客观中立保障制度,独立于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商品或服务市场的直接利益相关方,并对外公开声明接受监督

  北铁中心设有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客观中立的保障制度以确保机构和指数的独立运行。

  北铁中心股东单位高度重视并坚定维护北铁中心独立第三方平台定位,通过章程及管理制度明确治理规范,保障管理层经营和业务开展的独立性。同时,北铁中心严格恪守平台中立原则,为铁矿石现货交易提供公开、规范的交易组织与服务,自身不参与交易行为,从根本上确保平台运营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北铁中心设有完善的外部监督反馈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设置独立的指数编制团队负责指数编制发布工作,公示指数《编制方案》等相关文件,按照透明客观的方法论编制发布指数,制定指数编制人员、利益冲突等管理办法,公布投诉办法及渠道,接受市场各方监督。

  北铁指数遵循《办法》及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价格报告机构原则,接受国内与国际监管机构的监督。

  (二)有合法稳定的价格信息来源

  北铁中心是行业领先的铁矿石现货交易平台,是现货市场的主要购销渠道之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铁中心共有会员企业657家,累计成交量超过6亿吨,平台交易数据也是其他国内外指数机构的重要数据源和市场风向标。

  北铁中心建立并落实交易规则及《会员适当性管理办法》《会员信息保密办法》《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交易管理制度,为会员创造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环境。平台交易真实活跃,是北铁指数的重要价格信息来源。

  对于平台以外的价格信息,北铁中心通过与数据提供方签署数据提供协议,稳定地获取价格信息,并取得使用其所提供的价格信息编制指数的授权。

  (三)有必备的组织架构、专业人员和设施

  在组织架构方面,设立了独立运作的指数编制团队,专门负责指数的全流程编制工作,并接受内外部持续监督,确保了编制工作的独立性与合规性。

  在人员配置方面,组建了包括价格采集、计算、审核等全面分工的核心团队,并通过每半年定期培训与考核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编制要求,保持专业水准。

  在数据方面,北铁中心依托中国铁矿石现货交易平台,积累了海量、真实、连续的现货交易数据,为指数编制提供了高质量的一手样本来源,确保了指数及时、真实地反映港口现货市场的供需关系。

  在基础设施方面,北铁中心建立了数据管理系统、独立网盘、数据处理工作表等专用技术系统和环境,并通过严格的权限管理,保存所有指数文件,使数据与工作过程安全、独立、可追溯。

  (四)有完备的价格信息采集、指数计算发布和勘误、内部控制等行为流程

  北铁中心基于《编制方案》,形成了完备的管理流程。建立了从数据样本采集、样本标准化、指数计算的标准化流程,并针对数据样本不充分、不可靠或存在异常的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应对预案,以保证指数编制的质量和持续性。此外,为保证指数充分、准确反映市场现状,北铁中心组建了指数专家委员会,为指数编制中的品质标准化调整值提供参考依据。

  北铁中心制定了《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指数管理制度,明确可能的利益冲突场景、对应管理措施及记录、监督与披露要求。

  (五)有规范的价格指数咨询与投诉的受理和处理机制

  北铁中心制定了《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咨询与投诉管理办法》并于网站公示,详细说明了北铁中心接受外部咨询与投诉的渠道及相应处理机制。北铁中心设电子邮箱接收外部咨询与投诉,电子邮箱地址为enquiry@corex.cc,通过北铁中心官网等渠道对外公示。

  2025年北铁中心未收到任何与北铁指数相关的投诉。

  二、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一)使用规范的价格指数名称,阐明价格指数的编制背景和目的,明确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市场基本情况

  北铁中心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使用了规范的价格指数名称。

  北铁中心编制了《编制方案》等规范性文件,阐明了价格指数的编制背景和目的、指数编制基本方法、编制流程,对北铁指数所反映的对象、价格在《编制方案》中有清晰的术语定义。该方案于北铁中心网站公示,供各方查阅。

  (二)价格信息采集点、采集方式、代表规格品、计算价格指数使用的数据形式及优先级、权重确定方式、价格指数计算公式等

  《编制方案》中清楚列明了北铁指数编制过程中的价格信息采集点、采集方式、代表规格品、计算价格指数使用的数据形式及优先级、权重确定方式、价格指数计算公式等内容,严格落实《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的具体要求。

  《编制方案》全文已在北铁中心网站公示,利益相关方可参考此编制方案了解指数所反映的市场基本情况。北铁指数的编制严格参照《编制方案》执行,以保证价格指数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北铁指数发布的方式和频率

  1.发布的时间和频率

  北铁指数发布时间和频率为每个指数日,完成指数计算并履行必要的内控流程后对外发布。

  指数日按国家发布的法定工作日执行,北铁中心将于每年12月发布次年指数发布日历,并于公开渠道向市场披露。

  2.发布的方式

  北铁指数通过北铁中心网站、北铁中心公众号等其他指定的渠道发布。

  3.突发情况下价格指数应急编制方法

  如遇突发事件影响,指数将在完成编制流程后及时发布,并按需发布公告就相关情况予以说明。

  4.试运行

  北铁指数自2025年9月28日起正式对外发布,发布前已内部试运行满6个月。

  (四)保证北铁指数完整性和可靠性的措施

  1.价格信息采集点的选择标准

  北铁中心编制北铁指数所采集的数据样本来源于会员与非会员数据提供方。

  满足《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办法》中会员必要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法人能够成为北铁中心会员,并成为北铁指数数据提供方。

  具有良好信誉、未成为北铁中心会员的铁矿石生产商、钢铁企业、贸易企业等法人组织,经指数编制团队审议后可成为指数数据提供方。北铁中心在审核指数数据提供方时,关注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情形,并按照《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利益冲突管理办法》识别、管理、防范、披露指数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2.价格指数编制需要的价格信息

  北铁中心严格把控价格信息质量,并在《编制方案》中作出明确规定。

  成交类样本的价格信息包括:成交双方企业名称、货物的品种名称、价格、铁品位、水分、数量、港口、SiO2、AL2O3、S、P等杂质的含量、合同等相关文件。

  申报类样本的信息包括:申报方企业名称、货物的品种名称、价格、铁品位、水分、数量、港口、SiO2、AL2O3、S、P等杂质的含量。

  北铁中心也将了解付款方式、提货方式中包含的如转水、清底等其他可能影响价格的非量化因素,并在编制时作为考虑因素。

  3.保证价格信息真实性的措施

  为保障数据样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北铁中心建立了严格的数据提供管理制度,包括数据提供方的管理、数据提供的管理,以及数据使用的管理等内容。北铁中心每年与数据提供方确认办法内容。

  北铁中心发布的《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数据提供管理办法》涵盖了对数据提供的管理和验证,数据提供方可依据交易系统、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电话等双方认可的渠道提交数据,数据提供方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铁矿石现货交易数据,北铁中心可要求数据提供方提交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查看合同履行情况,以验证数据的真实性。

  4.保证价格信息样本代表性和覆盖面的措施

  价格信息样本的采集范围分别从品种和港口进行确认。采样品种由北铁中心综合考虑市场占比、进口量等因素进行确认,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按相应机制对采样品种进行调整,并按所反映的区域范围设定采样港口,满足《办法》中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四款的要求。

  北铁中心拥有600余家会员企业,年度港口现货交易规模逾5000万吨,与青岛和曹妃甸地区及周边区域多家钢厂签署数据合作协议,确保数据广泛覆盖。

  5.处理离群值或可疑交易的标准

  北铁中心指数编制团队对原始数据标准化处理后判断异常值,针对异常值的处理设置了标准流程。异常值处理标准流程及处理标准如下:

  (1)确认是否存在数据录入错误,如有误,进行修正。

  (2)确认是否包含可能影响价格的条款或异常申报行为,如存在,排除该数据样本。

  (3)将通过以上两步处理后的数据样本与未发现异常的数据样本统一进行数理筛选,标准化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水平将被认定为异常值予以排除。

  6.集中度判断及应对机制

  北铁中心针对数据样本不充分、不可靠或存在异常的情况建立了相应的应对预案,以保证指数编制的质量和持续性。

  如成交样本不充分,导致来自某个主体的市场数据占样本总数据比例超过2/3时,将进一步扩大成交数据收集渠道,以降低数据来源集中度。若无法通过强化成交数据收集来缓释单个样本占比失衡问题,将辅以市场调研的其他成交信息、可成交价格、询盘和报盘数据。

  上述应对机制满足《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七款的要求,适用于处理出现少数价格信息采集点在价格信息来源中占较大比例的偶发情况。

  三、价格指数编制方案调整和执行

  (一)编制方案的调整

  北铁中心编制了《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管理办法》,就《编制方案》的审阅、修订、重大变更及管理措施、档案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2025年,《编制方案》未进行调整。

  (二)编制方案调整情况的通知和反馈

  《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管理办法》规定,《编制方案》的修订须在正式实施前于北铁中心官网及其他指定渠道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编制方案》的修订原因、内容、实施时间等,涉及重大变更需在公告中对意见反馈进行总结和回复。

  2025年,《编制方案》未进行调整。

  (三)编制方案的执行

  北铁指数发布以来,编制过程与结果均未偏离《编制方案》的框架,各项内部控制措施有效落地。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均严格遵循《编制方案》的既定规范。

  在发布执行上,严格按照预先公布的发布日历,于每个指数发布日准确发布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61% 青岛港)与(61% 曹妃甸港),并同步发布人民币及美元干吨折算价,确保了发布的规律性与透明度。

  在核心编制环节,从初始样本的筛选、每日数据的规范化采集与交叉验证,到严格的异常值识别与处理流程,均依据《编制方案》中的方法论执行,保证了数据样本的质量与处理的一致性。所有与指数编制相关的原始数据、处理记录、计算过程及最终审定文件,均依照北铁中心《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性归档,实现了全流程的可追溯、可审计。

  四、价格指数的信息披露情况

  (一)北铁中心在指数发布渠道显著位置披露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北铁中心网站为北铁指数发布渠道之一,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了北铁中心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链接为:https://www.corex.cc/about-intro.html

  北铁指数编制过程中不存在委托开展价格编制、发布、运行维护的情况。

  (二)北铁指数发布渠道显著位置披露指数编制方案及调整情况

  北铁中心网站公布了《编制方案》,链接为:https://www.corex.cc/law-detail/9872.html

  《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编制方案管理办法》同样于北铁中心网站公布,链接为:https://www.corex.cc/law-detail/9871.html

  2025年,《编制方案》未进行调整。

  (三)北铁指数的编制样本、计算方法的披露

  北铁中心在指数发布渠道公布《编制方案》。

  作为铁矿石行业独立的第三方交易平台,行业企业间通过北铁中心发生的成交,其信息被实时公示在交易系统中。

  同时,北铁中心在每日发布价格指数时,同步公示当日平台成交总结性概述,以帮助相关方了解指数编制样本情况。

  (四)北铁指数发布渠道显著位置披露利益相关方的咨询与投诉的受理渠道和处理机制

  北铁中心网站公布了《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咨询与投诉管理办法》,链接为:https://www.corex.cc/law-detail/9868.html

  北铁中心网站同时公布了外部咨询与投诉电子邮箱,邮箱地址为enquiry@corex.cc。

  (五)北铁指数发布渠道显著位置披露利益相关方的咨询与投诉及价格指数行为主体的调查和反馈

  2025年,北铁中心接到指数相关咨询25件,包括对样本类型、折算价计算、指数介绍等事项一般咨询,均已根据《编制方案》及时回复,未接到任何利益相关方的投诉。北铁中心接受利益相关方的外部咨询与投诉,并设置电子邮箱作为接收外部咨询与投诉的窗口,电子邮箱地址为:enquiry@corex.cc。北铁中心风险控制部负责接收外部咨询与投诉,其独立于指数编制团队。所有与咨询与投诉的相关文档和记录应至少保存五年,并参照《办法》第二章第七条第五款、第四章第十三条第四、第五款进行处理并公开,接受社会各方广泛监督。

  (六)北铁指数发布渠道显著位置披露价格指数自我评估结果

  为确保北铁指数真实有效反映市场供需水平,充分发挥价格指数市场参考作用,符合《办法》和《编制方案》管理规定,持续稳定运行,北铁中心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北铁指数开展自我评估。本报告为2025年度北铁指数自我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于北铁中心网站公布。

  五、价格指数运行维护

  (一)价格信息提交制度

  北铁中心编制了《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数据提供管理办法》,通过建立规范的信息提交制度约束数据提供方的行为并确保数据提交的规范性与数据质量的可靠性,包括数据提供方的管理、数据的提供和使用管理,符合《办法》第五章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

  (二)北铁中心对所采集的价格信息进行核实

  北铁中心编制并执行《铁矿石港口现货价格指数数据提供管理办法》以确保采样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数据提供方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铁矿石现货交易数据。北铁中心可以要求数据提供方提交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查看合同履行情况,以验证数据的真实性。对于异常申报行为产生的数据,北铁指数编制团队将进行剔除,以保证北铁指数的准确性。

  (三)北铁指数运行情况

  在北铁指数运行维护的过程中,如发现已正式对外发布的指数存在错误,北铁中心将及时更正,并在显著位置予以公告。

  2025年度北铁指数未出现错误情况。

  (四)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部门

  北铁中心风险控制部作为独立的内部控制部门,对价格指数行为进行合规性审查。风险控制部同时负责接收外部投诉和咨询,保证北铁指数的编制与发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并保持接收外部咨询、意见与建议渠道的通畅。

  2.内部控制流程

  北铁中心建立了审慎的内部控制流程,以确保指数编制的规范性和独立性。在数据采集阶段,通过规范化的采集程序、多源数据交叉验证来保障源头数据的质量。随后,在数据处理与计算环节,采用标准化计算程序,并对关键数据进行独立复核与系统校验,确保计算过程的准确与可追溯。指数编制完毕,正式对外发布前必须经过从自查到审核的多层次管理机制。最终,在严格的权限控制下进行发布,同时将全流程的所有文档、数据与操作记录完整归档,并接受内部质量评估与外部独立审计。

  (五)北铁中心在指数运维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

  北铁中心设有严格的经营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外部监督反馈机制,交易规则、业务准则、投诉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均在北铁中心网站公示,北铁中心接受国内与国际监管机构的监督。

  北铁中心在指数运维过程中保持客观中立,没有参与价格指数所反映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的交易、与相关经营主体进行不当利益交换、操纵价格指数的行为,也从未有其他任何可能影响价格指数独立性的行为。

  (六)北铁中心定期对北铁指数开展自我评估

  1.北铁中心对北铁指数开展自评估

  为确保北铁指数真实有效反映市场供需水平,充分发挥价格指数作用,符合《办法》和《编制方案》管理规定,持续稳定运行,北铁中心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北铁指数编制发布相关工作开展自我评估,并在北铁中心网站显著位置对外公布评估结果。

  2.自评估报告内容及结果

  本报告为2025年度北铁指数自我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于北铁中心网站公布。

  3.委托第三方评估情况

  北铁中心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就北铁中心针对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布的《价格报告机构原则》的遵循情况提供鉴证服务,确保指数编制发布的透明度符合国际标准及管理规定。

  4.编制过程规范,文档留痕备查

  北铁中心贯彻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参照《编制方案》合规编制、运营、维护、发布北铁指数,并保存关于北铁指数的文档以备查阅。

  六、信息归档

  (一)北铁中心制定的指数编制方案归档保存

  指数编制方案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阅报告、修订提案、修订清单、审批留痕、相关公告、重大变更的征求意见及答复等,北铁中心通过来往邮件、内部公文系统、会议纪要、台账等形式,对修订相关信息保存至少五年。

  (二)北铁指数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归档

  北铁中心通过系统日志、来往邮件、内部公文系统消息、会议纪要、台账等形式,对涉及指数的相关信息,包括价格采集、数据筛选、人员身份确认、价格指数发布确认签字表、价格指数编制权重调整确认表等档案保存至少五年。

  (三)价格指数转让的信息归档

  北铁指数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出现价格指数转让的情况,北铁中心将全力保持北铁指数独立、长期、连续、稳健地发布。

  七、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一)价格指数的转让和终止

  1.价格指数的转让

  北铁指数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出现价格指数转让的情况,北铁中心将全力保持北铁指数独立、长期、连续、稳健地发布。

  2.价格指数的终止

  北铁指数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未出现价格指数终止的情况。

  (二)严重违规事项

  北铁中心严格遵循《办法》开展价格指数编制工作,未出现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编造发布虚假价格指数、操纵价格指数、利用价格指数组织相关经营者达成价格垄断协议、未按照《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未按照《办法》规定归档、伪造/编造归档文件/评估报告、不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的行为,及其他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

  (三)违规行为审查及改正

  2025年,北铁中心贯彻落实《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参照《编制方案》合规编制、运营、维护、发布北铁指数。在本年度评估与合规性审查中,北铁中心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